2016年1月,埃及貿工部頒布了關于有資格出口其產品至埃及的廠商和品牌所有者注冊規則的法令43/2016,法令要求所有廠商、品牌所有者和分銷中心必須在埃及進出口控制總局(GOEIC)注冊后方可出口出品至該國。該法令預計將在出臺后兩個月,即2016年4月生效。
需注冊的商品清單涵蓋了食品、輕工、機電產品等25大類產品,包括零售牛奶及奶制品,零售蜜餞及干果,零售含有可可的巧克力和食品,糖類、糕點、零售果汁、純凈水、礦泉水及碳酸汽水,化妝品、衛生用品和香水,毛巾、餐具、家具、家用電器、玩具、鞋類等。
為了保證產品順利出口,檢驗檢疫機構在此提醒企業和貿易商,一是要利用兩個月的過渡期研讀新規則,持續關注相關技術性貿易措施;二是準備好注冊所需材料,順利注冊,保證貨物通關,以防貨物滯港;三是要加強與檢驗檢疫部門溝通,避免 不必要的貿易糾紛。